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群团工作委员会、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根据区创城办下发的《2019年沙坡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人文环境工作推进组)》(卫沙党办发〔2019〕113号)要求,现将《“人文环境工作推进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9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沙坡头区创城指挥部人文环境工作推进办公室(代章)
2019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人文环境工作推进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9年工作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人文环境工作推进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9年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沙坡头区委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推进2019年“人文环境工作推进组”各项目标任务,力争2020年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组 长:尹鹏睿 副区长
成 员:景兆栋 区教育局局长
潘玉顺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郭建华 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局长
赵云成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群团工作委员会、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8版)》“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各项分工任务(第96项-112项,共17项)的推进落实及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96.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1000(元)。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97.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98.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99.加强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科普设施和科普基地建设,利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119”消防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本省(区)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100.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
10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方标准,公共财政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区财政局
102.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有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文化馆。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103.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104.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支持实体书店建设。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105.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106.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局
107.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增长率高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108.改善文化消费条件,培育文化消费习惯,提高文化消费便利性,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增长率高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109.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110.建成区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3年同比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11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无偿献血、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群团工作委员会,各乡镇党委、政府
112.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奖励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分工。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根据《测评体系》和《“人文环境工作推进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清单》(见附件)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细化分解任务,发挥好职能作用。
(二)加强领导,及时上报。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具体负责创城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责任到人,联络员主要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并按时上报区创城指挥部人文环境工作推进办公室,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确定的创城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名单报区创城指挥部人文环境工作推进办公室(联系电话:7630207,邮箱:13723339237@126.com)。
(三)加强协作,共同创城。各责任单位既要各负其责,又要互相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对不积极参与、支持创城工作,不履职尽责、推诿扯皮、组织不力导致创城工作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失分丢分甚至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上报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严肃追责处理。
附件:1 .沙坡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文环境工作推进组任务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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