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批沙坡头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卫沙旅游文广发〔2025〕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能力水平,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局组织开展第三批沙坡头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经申报、材料复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三批沙坡头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8人),现予以公布。
希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各乡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持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特此通知。
中卫市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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