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关于做好2022年民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502032/2023-00026 | 文号 | 卫沙旅游文广发〔2023〕38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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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民办非学科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非学科类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通知》(教发厅函〔2021〕40号)《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沙坡头区民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万静
副组长:刘权 丁艳林
成 员:王华杰 严亮 刘明明 靳慧娟 安利 曹静 魏威 李晓莉 杨佳琪
二、年检对象
沙坡头区各民办非学科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年检内容
(一)党的建设。党组织建设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二)法人治理。依法制定机构章程及章程执行情况,决策机构、管理机构、监督机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
(三)办学条件。是否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土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教学仪器设备、教师队伍建设等是否与办学层次、规模相适应。
(四)办学要求。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机构名称、办学层次、培训类别是否经文化行政部门的批准;是否未经审批私自设立教学点;是否认真执行办学许可证年检制度;是否按要求准时上报相关数据资料;是否按照批准核定的许可内容办学;培训机构内部管理体制是否健全;培训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是否依法行使决策权、依法履行职责。
(五)教育教学
1.教学管理情况、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专业设置、教材使用、教学计划、质量保障、教材使用是否规范。
2.各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任职人员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教学人员是否持有教师资格证,师资结构是否符合办学要求,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
3.各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超前教学”“超纲教学”等情况,是否存在对学生歧视、侮辱、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行为。
(六)财务管理。重点检查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法人财产权是否落实,财务制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要求,办学经费投入保障情况,财政补助、受赠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
(七)招生工作。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开展宣传和招生工作,招生广告(简章)是否经审批机关备案,是否存在校外培训机构招生与公办学校挂钩的行为。
(八)收费情况。是否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收费项目 和标准是否公示,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的现象,是否存在预收学费跨度超过3个月,是否执行政府指导价。
(九)办学行为。招生宣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规模等情况,收费情况,培训机构名称使用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事项变更情况,档案管理、学历证书颁发等情况。
(十)安全稳定。重点检查培训机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达到监控设施全覆盖,是否做到在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无安全隐患,是否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等。
(十一)权益保障。教职工待遇保障、培训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学生资助及其他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十二)督察整改。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年内各级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十三)意识形态。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授课内容是否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从教人员是否发表不当言论的。
四、结果运用
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价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审批设立不足一年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可暂不评定等次,无故不参加年检的培训机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存在以下问题的机构,视情节轻重可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1.上一年度检查不合格且复检未通过的。
2.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办学条件不能满足教学要求的,租赁期限到期未落实办学场所的。
3.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擅自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的,擅自变更名称、办学层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培训场所地址的,擅自扩大办学内容与办学范围的,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的,收费未按要求审批或未按要求公示的,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或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5.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合法权益的,因其他违规办学行为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招生与公办学校存在挂钩行为的。
7.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非法集资、违规收取“赞助费”的。
8.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房屋、消防安全未达标的。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上报材料阶段(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4日),各类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自查,并将附件及自查报告上报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第二阶段: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实地检查阶段(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6日),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对所属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检查分工另行安排)。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3年5月29日—2023年5月31日)。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对年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开展好的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予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机构要求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把年检作为促进办学事业再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年检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总结一年来办学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查找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办学行为,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做好自评和迎接检查资料的准备工作,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民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负责人要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并填写附件,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及附件交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306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王华杰 安利
联系电话:0955-7630207
电子邮箱:zwsptqlyhwhtygdj@163.com
附件:中卫市沙坡头区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自评表.docx
中卫市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