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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坡头区工业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28/2020-00025 文号 卫沙工信和商务发〔2020〕7号 生成日期 2020-02-16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各工业企业: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生产保障和防控任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中卫市工业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卫工信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沙坡头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按照坚持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优先保障复工、疫情防控措施到位企业优先保障复工、经济贡献度高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市场订单和原料储备充分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的“四个优先”原则,自2月10日(正月十七)起,按照“企业自查、主动申报、分级审核”的程序,有序组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沙坡头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时指导、督查复工复产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行业标准,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稳定生产“两不误”。同时,根据外来人员隔离14天和安全生产原则,各复工复产企业要按照关键环节技术骨干、核心管理人员、一般工人的顺序,分批次安排人员返卫,有序提前做好隔离准备工作。

二、复工复产企业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理、后勤保障、原料储备、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安排专人按要求定时将企业运行和疫情防控工作上报相关部门(单位)。

(二)做好职工排查和管理工作。企业要安排专人对员工进行排查登记,全面排查所有人员1月17日后的行程、外出、人员接触和健康情况,确保健康状况良好;暂缓湖北籍员工或去湖北人员返卫返厂上班,正在按当地防控安排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的不得返岗。根据员工排查情况,科学制定复工复产计划和错峰返岗措施,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提前统计人员返卫时间,错峰复工复产。

(三)做到防护物资储备到位。各企业要及早做好一次性防护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准备工作,确保职工复工后身体健康有保障。同时,各企业复工复产前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食堂、浴室、集体宿舍、通勤车辆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

(四)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人流管控,严控会议、聚餐、聚会等群体活动,鼓励推广视频会议等形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区域情况和行业特点,组织实施分行业错峰上下班计划,鼓励选择多种渠道、固定线路的通勤方式,探索弹性工时、轮流到岗、在家办公、网上办公、变通考勤管理等有效方式,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定期对厂区、设备、车辆、餐具等进行消毒,加强办公室、电梯间、食堂、会议室等相对封闭场所的管理,切实做到无遗漏、无盲区。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暂停使用中央空调。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送餐等方式就餐,就餐时要相隔1米以上,减少人员聚集。

(五)强化应急处置管理。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细化员工发烧、干咳或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到”一事一对策”。复工后,发现职工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立即送到定点医疗单位诊断。并按照防控措施予以防控。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宣传条幅、广播媒体、短信、徽信网络平台和岗前教育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形势、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和防护培训工作。落实好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确保疫情教育深入到每一个车间、班组和岗位。

三、复工复产审批流程

1.各企业在完成自查自改后,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向区工信和商务局提交复工复产申请和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由区工信和商务局牵头组织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区卫健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评估。符合条件的应在受理企业申请的48小时内进行审批,下发批准复工复产通知书。

2.各企业要做好返卫人员信息统计,包括人数、返卫计划、时间、乘坐交通工具、航班号或车次等详细信息,提前上报各部门(单位)。凡从疫情较重的14个省区返卫的员工,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观察;从其他省区返卫人员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在企业职工宿舍居住的,由企业负责组织落实居家监督性医学观察14天,由工信部门监督实施。各企业要提前将隔离要求告知员工,做好返卫员工的思想工作,居家隔离观察的企业要为员工提供各种生活物资保障,结束医学观察前一律不得外出。

四、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本地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负总责,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要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确保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安全有序生产。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须严格落实制定的各项防疫工作方案,落实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必要时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并及时上报防疫信息。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环保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巡视巡查,强化消防、安全生产等风险预判和隐患排查,落实仓库、车间、物流等重点部位预防和整改措施,并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企业应合理安排工期,严防过劳作业和不顾安全的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发生。


附件:1.沙坡头区工业企业复产复工检查表.

      2.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基本要求.



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0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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