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3-00098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21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3年02月15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21号
时间:2023年02月15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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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卫沙建交函〔2023〕13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3年第4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2-640502-04-01-238352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宣和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处理规模由800立方米/天调整为1600立方米/天;铺设各类排水管网54千米,建设塑料检查井895座,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365座,现浇钢筋混凝土检查井85座,雨水井202座;拆除混凝土路面10.45万平方米,硬化混凝土路面10.72万平方米,拆除恢复混凝土道牙8695米,面包砖拆除恢复8057平方米,渠道拆除恢复2340米;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集水井1座,拉穿管路149米,管道架管穿沟9座,拆除恢复桥涵60座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5037.9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沙坡头区财政配套解决。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附件:1.工程概算审定表.doc

      2.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doc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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