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你单位《关于呈送中卫市公安局文昌派出所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卫沙公函〔2023〕5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3年1月11日印发),经研究,现就中卫市公安局文昌派出所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文昌派出所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2-640502-09-01-349400
三、项目建设单位: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3月—2023年6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文昌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将原国税局办公楼改造为文昌派出所,改造面积为2395平方米,改造设置执法办案区、执法管理区、业务保障用房等,改造墙面、吊顶隔音、通风、消防、用电线路、暖气等设施以及执法办案设备采购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中卫市公安局文昌派出所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443.5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专项资金和沙坡头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严禁豪华装修,严禁配备高档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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