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康复楼及住院部装修维修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函》(卫沙卫函〔2023〕3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2年第28次常委会会议精神(2022年11月7日印发),经研究,现就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康复楼及住院部装修维修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康复楼及住院部装修维修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1-640502-04-01-744609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3月—2023年9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文昌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原中卫市中医医院康复楼、住院部进行室内外建筑装修、水暖电等维修,装修维修总面积为10381平方米,增设外墙保温3264.35平方米。将康复楼地下一层病案室改为信息机房,将原有住院部一层东面预留为中心供应室,其余房间保留原使用功能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康复楼及住院部装修维修工程)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1495.34万元,资金来源为沙坡头区本级财政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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