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办理沙坡头区宣和镇宣和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立项的请示》(宣政发〔2023〕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2年第28次常委会会议精神(2022年11月7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宣和镇宣和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宣和镇宣和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1-640502-04-01-684106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3月—2023年7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宣和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1)道路工程:文化路改造道路全长168米,拆除新建沥青路面1500平方米;铺设人行道790平方米,更换人行道树池50套,整修检查井和雨水箅子26套。常信街铺设人行道7700平方米,人行道树池640套,新建毛石护坡180米。宣和村新建巷道2520米,其中沥青路面巷道1940米,水泥路面巷道460米,拓宽水泥路面巷道400米;新建入户路644米。新建巷道毛石木桩围栏7100米,停车场60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65盏等。
(2)给水工程:敷设给水管道3320米,阀门井12座,消火栓井6座,室外消火栓6个等。
(3)沟道治理工程:邢家碱水沟治理共计740米,对未硬化河道护坡进行硬化,清理沟道内杂草及淤积。
(4)新建水冲式公共厕所70平方米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宣和镇宣和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1339.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1.62万元,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资金配套解决。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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