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沙坡头区南山台扬水干渠电灌站进场道路硬化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卫沙水函〔2022〕88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1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2年12月5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南山台扬水干渠电灌站进场道路硬化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南山台扬水干渠电灌站进场道路硬化配套工程
二、项目代码:2212-640502-19-01-672806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水务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2月—2023年4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常乐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硬化二泵站、三泵站进场道路2条1455米,新建波形围栏580米、排水沟580米、山体防护35米、截水墙1座20米,设置道路防滑钢筋650米、公路反光镜4套、减速带2套;新建车棚2座,配套直杆道闸一体机2套、停车限位器8套、电动车充电桩2套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南山台扬水干渠电灌站进场道路硬化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136.95万元,资金来源为沙坡头区本级财政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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