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2-00220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2〕167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2年10月27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香山乡瓜果蔬菜分拣包装中心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2〕167号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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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沙坡头区香山乡瓜果蔬菜分拣包装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香政发〔2022〕5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12次常委会议纪要精神(2022年4月20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香山乡瓜果蔬菜分拣包装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香山乡瓜果蔬菜分拣包装中心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9-640502-07-01-780866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五、项目监督管理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六、项目建设地点:香山乡红圈村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531.3㎡分拣库1栋、531.3㎡冷库1栋;室外场地硬化并配套电气及变压器设备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香山乡瓜果蔬菜分拣包装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为321.4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解决。

九、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沙坡头区2022年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卫沙党办发〔2022〕63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专人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监管上报工作。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doc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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