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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2/2023-00308 文号 卫沙信用办发〔2023〕2号 生成日期 2023-04-26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卫市《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沙坡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和融入全国新发展格局,结合沙坡头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中卫市第五次党代会、沙坡头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序推进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手段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健全信用监管体制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坚持依法依规、保护权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共建,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全面提高。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打响“诚信沙坡头区”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

1.强化科研领域诚信建设。依托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数据库,将科研人员、教师科研信用状况与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科研经费、评选表彰等挂钩,推动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自律。加强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规范设置科技项目承诺书,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为科研项目实施和管理咨询的科研人员建立科技信用档案,提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意识。组织开展年度科研诚信政策解读宣讲活动,不断提高科研人员诚信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加强科研项目立项、中期、结题等阶段科研诚信审核,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重点打击论文买卖“黑色产业链”。(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工信和商务局、卫健局)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营造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良好环境。大力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信用评价机制,健全落实融资补贴、人才引进、风险补偿等政策,激励企业保护运用知识产权。(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人民法院)

(二)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

3.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扩大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活动;鼓励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加强对企业标准公开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各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推动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

4.推进品牌诚信建设。深化品牌建设,加强老字号、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品牌保护,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培育一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加强诚信品牌宣传推介,鼓励企业在品牌信用建设中应用综合信用评价或行业信用评价展示自身信用状况。(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

(三)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

5.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医用耗材、农业生产资料、危险化学品等重要领域溯源体系建设。建立追溯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实现部门和企业之间追溯信息互联互通。推进追溯体系拓展应用。沙坡头区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公安分局、住建和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

6.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探索实行个税申报信用评价体系,提升自然人纳税诚信意识。加大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依规推进税收领域严重失信市场主体的认证界定和失信惩戒。(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7.依法打击各类失信行为。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并实施动态管理。依法依规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依法打击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优待金、社会保险待遇、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等行为。(牵头单位:区民社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8.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在各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慈善中国”和“信用中国(宁夏中卫)”网站公开慈善组织信息。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按规定公示长期不开展活动的慈善组织名录,防止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牵头单位:区民社局)

9.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民社局)

(四)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

10.探索开发“信易+”应用场景。充分发挥信用价值正向激励作用,实施重点消费领域“信用+”工程,鼓励开展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消费服务主体分级分类信用评价,积极推进结果应用,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提升守信服务者的市场价值。到2025年在沙坡头区创建1个以上“信易+”消费应用场景,让消费前先看服务主体信用成为社会共识。(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工信和商务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卫健局、科技局、民社局、医保局,区人民法院)

11.创新信用融资方式。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数据覆盖面和质量,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银税贷”、“政采贷”、“宁科贷”等“信易贷”模式,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机制建设,规范发展消费信贷,稳步探索订单、仓单、保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新模式。到2025年沙坡头区信用贷款总量不断扩大,获得信用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增加。(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税务局)

12.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鼓励商户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整顿治理虚假诉讼、商业欺诈和恣意违约毁约等失信行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市场消费潜力。营造诚信消费环境,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网络传销等行为,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市场禁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司法局)

(五)加强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1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机制,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

14.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建立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认定和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推动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完善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推动其履行法律义务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建立虚假诉讼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

(六)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建设

15.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用好用足先行区建设政策,围绕创新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全面实施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探索建立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机制,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通过政策先行先试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

16.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信用监管要求。聚焦信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注册登记、交易、核查、清缴履约等环节信用监管,对排放单位弄虚作假、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推动碳排放准确核算、高效管理,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七)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

17.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对参与市场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依法加强信用建设。通过“信用中国(宁夏中卫)”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断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约束,健全市场主体信誉机制,推广信用报告应用,提升合同履约水平,逐步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长效机制,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主体的自觉追求。(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

18.强化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服务机构诚信建设。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家政服务、研学教育服务、广告服务、旅行社、劳务中介等中介服务机构诚信建设,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住建和交通局、民社局、工信和商务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

(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19.强化信用监管数据保障。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加强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信息归集共享,健全完善信用监管基础数据库。推动执法监管、处置信息、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等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按需共享,在信用监管等过程中加以应用,支撑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创新信用监管方式方法。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信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事前、事中、事后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事前信用监管,有序推行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等告知承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应用信用报告。加强事中信用监管,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适当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事后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引导督促失信市场主体履行义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1.支持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依托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放数据,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支持征信、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分局)

(九)加快完善信用基础制度,提升规范发展水平

22.健全信用激励与约束制度。拓展守信激励领域,探索实行激励方式方法,对守信的市场主体,在各类检查巡查中要优化检查方法、降低检查频次,在办理行政许可、申请财政性资金安排、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涉企事项时,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信用报告作用,让守信主体获得更多实惠和便利。依法、依规、稳慎、适度开展惩戒工作,实施失信惩戒清单管理,遵循合法、关联、比例原则,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根据失信行为的领域、性质、情节轻重影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严防信用泛化滥用问题,杜绝违规增设惩戒措施或加重惩戒力度的行为。(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分局)

23.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依托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严格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制管理,全面提高信息归集质量,逐步实现数据实时联通。稳步扩大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范围,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信用信息价值挖掘和开发应用。(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引导市场主体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信用承诺、接受信用修复培训等方式,自主、便捷、快速修复企业信用。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对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办结并及时将其移出失信主体名单,停止公示、共享失信记录,及时终止失信惩戒。(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5.推动信用建设开放发展。在信用领域稳步探索管理、监管、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逐步推动合作区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享,为跨区域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失信名单推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分局)

26.开展信用试点示范创建。结合自身发展特色,创新信用应用场景,运用信用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造创建诚信园区、诚信企业、诚信商户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分局)

27.持续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活动,利用电视、报刊、“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广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诚信之星,讲好守信践诺的故事。依法推进个人诚信建设,推动公职人员引领诚信风尚,着力开展青少年、企业家以及专业服务机构与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婚姻登记当事人等群体诚信教育,加强定向医学生、公费师范生等就业履约管理。(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发改局、教育局、民社局、工信和商务局,区工会、妇联、团委)

28.深化互联网诚信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构建网站依法办网、网民诚信用网格局。开展网络诚信宣传,大力传播诚信文化,营造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用网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网信办;配合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旅游文体和广电局)

三、加强组织实施

29.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工作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队伍力量和工作经费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区发改局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履行责任,合力推动沙坡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30.强化评估考核。建立健全通报、约谈、督导、评估机制,重点围绕信用制度建设、政策支持、信息归集共享、信用监管、信用创新应用、信用宣传等方面对各部门(单位)进行考评,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部门效能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31.建设人才队伍。强化政府部门信用管理业务人员能力水平建设,组织开展信用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信用管理、信用信息管理业务知识和信用监管、服务水平。鼓励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提高人才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32.保护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明确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和修复等使用权限和程序,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严肃查处泄露、篡改、毁损、窃取信用信息和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严厉打击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名义非法收集、买卖信用信息的违法行为。


附件: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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