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技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有关乡镇: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125号)、《关于划转沙坡头区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卫财〔2025〕4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40万元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及自治区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重点支持“六特”产业和沙坡头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今年自治区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列不低于50%。要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作为支持重点,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
二、此次下达的自治区衔接资金属于纳入统筹整合试点范围的资金,如统筹整合使用,按照《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宁财(农)发〔2024〕77号)有关规定执行;如不统筹整合使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26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及时跟踪查找项目资金使用和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实施绩效监控,组织做好项目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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