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8/2022-00071
  • 沙坡头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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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2年11月09日
关于加强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知识“七进”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年11月09日 来源:沙坡头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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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沙坡头区《关于加强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知识“七进”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关于加强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知识“七进”宣传活动实施

方案

按照《全国处非联办关于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关于加强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知识“七进”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宣传,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沙坡头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制定加强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知识“七进”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宣传工作的使命任务,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明确责任、协同发力,依靠群众、群防群治,创新方式、提升质效”的基本原则,突出系统思维,注重因地制宜,坚持与时俱进,加快构建政府示范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参与、新闻媒体积极支持、社会各方广泛响应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新格局,为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持久战厚植舆论基础,提供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七进”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行业工作人员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意识,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培养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全社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进机关。各机关单位要带头营造良好的宣传及学习氛围,广泛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知识学习、研究及培训,切实提升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战线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让广大干部职工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进企业面向全区工厂、企业、商铺等,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知识学习和宣传教育,讲解非法集资的特征危害,引导合法经营、杜绝非法集资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对非法集资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三)进学校。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活动、专题教育、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专题片等途径,向在校师生进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知识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把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位师生,引导师生及家长自觉抵制参与非法集资,构筑校园安全防线。(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进家庭。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讲解非法集资常用的概念和特征、常见的犯罪形式和犯罪方法,教育引导广大居民拒绝高利诱惑,理性投资,重点宣传“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责任单位:区民社局、各乡镇)

(五)进社区。通过社区宣传栏、摆放宣传单页、举办知识讲座、电子显示屏进行流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切实增强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区民社局、各乡镇)

(六)进村镇。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知识学习作为村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要内容,各级村镇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运用通俗易懂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切实提高村民投资理财的风险防范意识,针对老年群体要重点宣传、多警示。(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进网点。银行、保险、证券、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运用电子显示屏、营业场所摆放宣传手册、宣传单页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客户进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提示,接受群众的咨询答疑,引导群众准确区分非法金融活动和正规金融业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集中宣传。聚焦网络借贷、投资公司、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私募基金、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围绕老年人、青年学生等重点人群,对社区(村镇)、商务写字楼、养老服务机构等非法集资易发区以及广场、商超、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集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二)新闻媒体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介或者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风险警示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开展常态化宣传。

(三)单位内部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大厅显示屏、展板、电梯间等场所,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知识进行常态化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争当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表率。

(四)金融机构宣传。辖区内各银行、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等,要在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屏幕、横幅、海报、展板、折页等载体,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五)行业优势宣传。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知识进校园活动,面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学习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参与非法集资;公安、法院、检察部门等司法机构,要发挥专业性、权威性等优势,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教育,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重点宣传内容,以案说法,向社会公众揭示犯罪手法、提示风险;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向全区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集资讯息广告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清理网络、电视、报纸、户外大屏等涉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的非法广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讯息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民社部门要组织协调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进行宣传,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进养老院活动,针对投资理财、销售返利、项目投资等老年人受骗多发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协调对农企、家庭农场以及涉农合作组织等开展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宣传教育力度。

(六)上门入户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网格员、银行客户经理、保险业务员等群体,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镇、进网点,通过派发宣传资料、提供政策咨询、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向全体社会人员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机制。宣传教育工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治本之策,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七进”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与日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引导社会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强化督导检查。把“七进”宣传活动作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回访,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任务。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商超、社区、学校、金融机构网点等重点区域宣传力度,对以投资理财、养老保健、私募众筹等名字开展的非法集资行为,及时提示风险,做到“七进”宣传工作“全覆盖”,防处非教育“零距离”。

(四)按时报送资料。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撰写“七进”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内容包括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填写“七进”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11月30日前报送沙坡头区处非办(邮箱:sptqczj@163.com,传真:0955-7067855)。

(联系人:鲍涛,电话:7674870。)


附件:1.“七进”活动情况统计表

      2.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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