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22/2018-0560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0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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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常乐镇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常乐镇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常乐镇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的设置
本单位是国家政府行政机关单位,是财政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无增减变动,内部下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等4个职能机构。
(二)主要职能
1、政治职能
担任着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辖区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
2、经济职能
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
3、文化职能
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积极组织领导干部、辖区党员、群众学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发展辖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4、公共服务职能
提供各种社会公共服务。例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民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意识;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保护公共环境,促进社会安全生产、防治污染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常乐镇预算包括:常乐镇本级预算。
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编制人数42人,其中公务员编制人数20人,事业编制人数22人。实有编制人数38人,其中公务员18人,事业编制20人。
常乐镇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常乐镇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常乐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常乐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2.26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5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42万元、农林水支出339.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5万元。
二、关于常乐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常乐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872.2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191.23万元,增长28%。其中:人员经费717.1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常乐镇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
三、关于常乐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常乐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1.1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26万元,主要原因保留公车一辆,需计划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四、关于常乐镇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常乐镇未涉及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关于常乐镇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常乐镇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872.26万元,支出总预算 872.26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72.26万元,占10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 872.26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常乐镇本级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5.1万元,增长93.84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常乐镇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未做该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常乐镇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912平方米,价值217万元;车辆1辆,价值8.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6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常乐镇不涉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常乐镇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