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15/2023-00315 | 文号 | 滨政发〔2023〕101号 | 生成日期 | 2023-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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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滨河镇 | 责任部门 | 滨河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村:
农业用水水费是灌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灌溉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水管单位正常运转和水利事业稳步、健康、快速发展的物质基础。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引扬黄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及执行方案的通知》(卫沙政规发〔2021〕3号)和《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沙坡头区引扬黄灌区农业水价执行标准的通知》精神,2023年我镇农业用水共计核算水量772.872万立方米、结算水费675084.57元(其中:骨干渠道水费481867.82元,末级渠道水费193216.75元)。
现予以下达各村实际用水结算水费,望各村自接到通知后,按照《沙坡头区农业用水水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要求,务必于12月20日前足额上缴全年农业用水水费。
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