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肉牛养殖主体: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财政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6〕4号)中《2026年沙坡头区肉牛产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沙坡头区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和良种化繁育水平,促进产业扩群增量、提质增效,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6年沙坡头区肉牛产业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在沙坡头区支持新(扩)建家庭牧场3个、规模养殖场1个,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区肉牛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
二、实施时间
2026年1月-12月。
三、实施地点、内容及条件
1.在沙坡头区支持新(扩)建家庭牧场3个:存栏肉牛≥5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存栏20%以上,养殖棚圈、青贮池等设施完善,配套全混合日粮饲喂、饲草加工、粪污收集等设备。
2.新(扩)建规模养殖场1个:存栏肉牛≥200头,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配备全混合日粮饲养、饲草加工、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和精准饲喂、信息管理等数智化设备,提高肉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四、资金计划及补助方式
(一)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资金60万元。其中肉牛家庭牧场30万元,支持新(扩)建肉牛家庭牧场3个,每个补助10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养殖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规模场建设30万元,新(扩)建规模养殖场 1个,补贴30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配套 TMR 精准饲喂、信息管理等数智化管理设备。
(二)补助方式
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兑付, 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不得重复享受补助。
五、申报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财务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必须不在沙坡头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经营范围含肉牛的养殖。
2.拥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及养殖场地,土地用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设施农用地备案证明。
3.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环保违规、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等记录,财务制度健全;
4.自愿接受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全过程指导、监督、核查与验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规定。
5.已承担过相关项目并享受项目补贴的,不得再次申报。
六、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设施农用地备案证明等其他材料(附件3)。
七、评选程序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于7月10日前向所在乡镇提交申报资料,经乡镇审核后报送至沙坡头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609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32738986@qq.com。
(三)主体确定并公示。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实地核查、资料复核、综合评审等方式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并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实施。
八、其他事项
1.确定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建设内容开展建设,在建设期间必须保持与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接受监管,配合工作,否则不予验收。
2.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刘菊电话:0955-7065827
附件:1.2026年沙坡头区肉牛产业项目申报表
3.其他材料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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