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坡头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实地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186号)要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制定印发了《沙坡头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卫沙农改办发〔2023〕3号),经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确定实施主体41家(其中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18家,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18家,奶业合作社和家庭牧场培育项目3家,国家级合作社奖补资金2家),奖补资金共计419万元。经复核,有一家申报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实施主体不具备实施条件,遂取消实施资格。现40家实施主体已按照申报方案创建完成,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乡镇干部于11月22日—29日进行了实地验收,现对40家实施主体验收情况及奖补资金(共计411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如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举报。
地址: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北门一楼产权流转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颖 联系电话:0955-7065874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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