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沙坡头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主体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4号)要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制定印发了《沙坡头区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卫沙农改办发〔2022〕5号),经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确定实施主体20家(其中标准化创建5家、智慧型主体9家、联农带农3家、社企对接3家)奖补资金共计246万元。各主体已完成实施,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乡镇干部和邮政公司负责人于12月1日—4日进行了实地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5日至12月9日。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实名将书面材料送至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农业农村局北门产权流转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颖联系电话:0955-7065874
附件:2022年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验收汇总表.xlsx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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