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广泛征求《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试行)》(卫政办规发〔2020〕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区司法局拟定了《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初稿)》,现将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望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尽量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1月23日;
4.有关意见,请以信函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于2022年1月23日18:00前反馈至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955-8852664 传真:0955-7630167
电子邮箱:sptqsfj@163.com
邮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305办公室
附件:1.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
2.关于对《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起草说明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