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沙坡头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沙坡头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规范辖区畜禽养殖场和畜禽散养户养殖行为,防止发生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区人民政府安排,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沙坡头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该规定予以公布,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本规定征求意见期限为10天,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如对本规定有意见,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单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联 系 人:何洋
联系电话(传真):0955-8806358
电子邮箱:sptqhbj@163.com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1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