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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殡葬治丧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19-07-15
来源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单位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加强殡葬管理,改革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中共中卫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政策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了《中卫市沙坡头区殡葬治丧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并报沙坡头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同意印发。

《中卫市沙坡头区殡葬治丧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六章二十七条2200余字

一、治丧活动办理程序

1.拨打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热线

凡是户籍在沙坡头区,且长居于市区的逝者(机场大道以东,宁钢大道以西,包兰铁路以南,滨河大道以北范围内为本办法所称市区),亡故后家属要第一时间联系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将逝者遗体运往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进行集中治丧。同时,除文昌、滨河镇以外的逝者家属要向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明必须有辖区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2.治丧活动服务程序

殡仪馆和殡仪服务中心要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响应机制,做到“全年无公休日、全天24小时服务、接到电话1小时内到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丧属不同层次治丧需求。在“遵照民俗、尊重逝者”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定价提供殡仪服务,对于特殊殡仪服务可以与丧属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进行协商议价。

3.资金拨付程序

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要在丧事活动办理过程中,对丧事活动进行拍照记录,并对逝者的户口本身份证进行复印。丧事活动结束后,要有家属签字交费的完整票据或复印件。按季度将详细资料报送至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治丧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服务单位。

二、补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市区内居民在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举办治丧活动,遗体火化的补助2480元(含遗体接运费、停尸费3天,火化费、骨灰存放费3年或生态散撒费);遗体埋入公墓的补助1740元(含遗体接运费、停尸费3天)。补助资金,由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转账方式拨付服务单位。

三、工作要求

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相关证明手续的出具和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市区殡葬治丧活动管理工作,彻底杜绝市区私搭灵棚扰乱社会治安的现像。    


点击查看《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殡葬治丧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文件: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殡葬治丧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区长信箱”写信界面选择咨询后提交需要咨询的内容,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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