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严保质量重效率 全面开展单位清查质量抽查工作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单位清查办法》及《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单位清查数据检查验收与评估总结工作的通知》精神,11月6日-10日,区经普办组成三个抽查组,分别对滨河镇中山社区第二普查小区、文昌镇民族巷居委会第一普查小区以及镇罗镇胜金村第一普查小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施地毯式逐户调查核对,详细了解掌握我区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
本次质量抽查共涉及145家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及412家个体经营户,抽查组通过对比单位清查底册及普查小区地图,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严格按照规定,围绕单位详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主营业务活动、执行会计标准等指标,认真核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情况表》;围绕有无工商营业执照、个体经营户名称、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指标,仔细核对《个体经营户清查情况表》。对于因季节性停产或抽查时不在家的单位和个体,抽查组人员通过电话询问、访问邻里等方式获取数据资料,确保清查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次质量抽查,反映出普查“两员”均能够按照清查摸底方案要求规范操作,如实填报,为后续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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