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水泥生产企业认真执行新标准,加强水泥产品生产源头监管,督促企业牢固产品质量意识,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义务,近日,我局开展2024年水泥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确保水泥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质量监管,强化生产许可。
我局执法人员深入水泥获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获证企业是否保持发证条件,企业生产及产品质量控制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GB175-2023新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实施出厂检验;是否落实75号令要求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进货查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等,严厉查处水泥未标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号以及标注冒充或伪造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号的严重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专项工作。
我局执法人员与宁夏计质院专家对中卫市海原县兴盈水泥厂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检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的把控,实地查看了企业生产车间、成品库、实验室等工位,通过调阅企业的检验记录、实验室设备强制检定证书等相关资料,确保企业检验设备量值和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同时,要求企业做到“三要”:一是要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的要求完善产品的标识标签;二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产品标准、工艺流程进行生产;三是要做好原材料检验,出厂检验工作,确保成品出厂的质量合格。
三、明确监管任务,认真谋划安排。
执法人员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水泥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抽样活动。抽样过程中,严格审查被抽样单位的相关资质。对抽取的样品按照标示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运输。并将根据报告结果作进一步核查处置,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再次督促被抽样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依法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做到守法诚信经营。此次抽检行动,共抽检水泥经营单位2家2批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全面推进全区重点工业产品经营者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继续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管,排查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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