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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公布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发表日期: 2024-05-21 作者:
来源: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近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多措并举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集中人员力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督促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力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经筛选,现将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二批10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典型案例一

案件名称:中卫市某幼儿园企业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1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中卫市某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时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执法人员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相关执法文书。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及1000元罚款的处罚。

典型案例二

案件名称:中卫市某幼儿园食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案

基本案情2024年4月2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食堂日常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构成了企业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法人员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相关执法文书。

处理结果:当事人“日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构成了企业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及2000元罚款的处罚。

典型案例三

案件名称:中卫市某学校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6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中卫市某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学校食堂未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未定期清洗、检验冷藏设备;安全制度不完善。执法人员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相关执法文书。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未定期清洗、检验冷藏设备;安全制度不完善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的处罚。

典型案例四

案件名称:中卫市某学校食堂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8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学校食堂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等。执法人员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相关执法文书。

处理结果:当事人食堂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的处罚。

典型案例五

案件名称:中卫市某幼儿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产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帽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2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食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产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帽。执法人员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相关执法文书。

处理结果:当事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产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及5000元罚款的处罚。

典型案例六

案件名称:沙坡头区某幼儿园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5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执法人员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相关执法文书。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及1000元罚款的处罚。

典型案例七

案件名称:中卫市某幼儿园未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基本案情:2024年4月9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食堂未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执法人员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相关执法文书。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及2000元罚款的处罚。

典型案例八

案件名称:中卫市某中学食品留样记录不规范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8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中学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学校食品留样记录不规范、操作人员留长指甲、留样柜及冷藏柜不显示温度、无肉类检验检疫编号。执法人员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相关执法文书。

处理结果:当事人食堂食品留样记录不规范、操作人员留长指甲、留样柜,冷藏柜不显示温度、无肉类检验检疫编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的处罚。

典型案例九

案件名称:沙坡头区兴仁镇某小学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7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小学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学食堂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执法人员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相关执法文书。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以及《学校食品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的处罚。

典型案例十

案件名称:沙坡头区兴仁镇某中学未定期维护、清洗食品加工、陈列等设施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7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中学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中学未定期维护、清洗食品加工、陈列等设施。执法人员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相关执法文书。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定期维护、清洗食品加工、陈列等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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