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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反向抹零”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间:2023-02-16 来源: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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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收到“12345”市民热线转办线索,反映消费者在沙坡头区某药店购买药品时,经营者应收金额为98.47元,实际收取消费者98.50元,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药店在收费时,未按实际消费金额收取,而是以四舍五入为由,多收取消费价款。“四舍五入”向上抹零,从个案角度看,涉及金额虽然微乎其微,但这已是原则问题,更是法律问题,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当事人向消费者退还多付价款,并对其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此违法行为,我局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反向抹零”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各市场主体自动结算系统是否存在“四舍五入”“反向抹零”等问题。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市场主体340余家次,通过普法宣传、执法检查、告诫、约谈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认真甄别商家促销、打折等经营行为的真伪,科学、理性消费,选购商品和服务时应注意以下价格欺诈陷阱,提升自我维权的能力:(一)谎称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二)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结算;(三)以虚假折价欺骗消费者;(四)使用欺骗误导性的语言、文字等标识价格;(五)不履行价格承诺;(六)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识;(七)不按约定折抵价款。一旦发现上述价格欺诈陷阱,可以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同时保存好相应的发票、照片及付款凭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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