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口腔诊所药械经营使用行为,保障群众药械使用安全,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分局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对辖区口腔诊所药械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单位1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药械安全。
一是强化普法培训,重点安排自查。组织口腔诊所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法规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指导各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开展风险隐患自查,重点排查医疗器械供方资质审查、验收、储存、使用、养护等关键环节,督促按照规定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保障药械安全。
二是强化拉网排查,规范使用行为。对辖区口腔专科医院、中小型口腔诊所实现100%全覆盖检查。重点查看各单位是否按规定储存、使用及养护医疗器械;购进的医疗器械是否索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盒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对检查时发现的药械未按说明书要求的条件进行储存、药械混放、席地摆放等行为,责令其当场改正。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加强以监管促培训,督促负责人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药械管理“四个最严”,日常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要求各口腔诊所张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通告,组织从业人员朋友圈转发《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征集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提高消费者正确认识和合理使用医疗器械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共治共享和谐社会。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规范药房”建设等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药械安全监管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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