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部署,深入推动全民质量行动,根据《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宁质办发〔2024〕4号)要求,决定在9月份开展沙坡头区“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区
二、活动内容
(一)以贯彻落实《纲要》为抓手,推动质量强区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中卫市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区、质量强市的决策部署,协调联动《纲要》的组织实施,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充分发挥质量支撑作用,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助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动质量强区建设。
(二)以推进质量提升为引领,增强质量服务效能。大力实施质量助企惠企活动,支持企业建立健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和保护维权,夯实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结合我区产业分布特点及质量基础设施资源,“一链一策”开展产业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积极组织专家问诊,强化质量基础支撑,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开展先进质量理念、方法和工具分享,加强质量共性问题协作攻关,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深入开展为民办质量实事活动,分享推广质量变革创新典型经验,探索出台质量促进政策措施,让群众共享城市高质量发展成果。
(三)以严守质量安全为底线,保障消费环境安全。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等手段,强化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保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提升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水平。围绕消费品质量安全开展消费安全宣传活动、“电梯安全宣传周”、“叉车安全日”活动。深入开展“铁拳”、“剑网2024”、“昆仑2024”、青少年版权保护季、院线电影版权保护等专项行动,加大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力度。开展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消费教育引导活动,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
(四)以质量社会共治为目标,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等作用,推动质量进企业、进高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促进各行各业以高质量为追求,持续推动质量提升。推动群团组织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和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培养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质量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各领域企业普遍开展全员参与的质量文化建设,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发挥全媒体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加强质量主题宣传,传播先进质量理念,讲述质量故事,弘扬优秀质量文化,营造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紧扣主题,按照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2024年全区“质量月”开展的主要活动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深入开展好“质量月”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的质量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有关活动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开展活动要简朴、高效,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活动过程中好的做法、相关图片及视频可随时报送。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于2024年9月27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报至沙坡头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分局。
联系人:张一民 联系方式:0955-8597980
邮 箱:1044939289@qq.com
沙坡头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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