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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02064/2023-00416
  •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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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3年05月26日
关于印发 2023 年沙坡头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来源: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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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室):

现将《2023年沙坡头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沙坡头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

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开展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拓展沙坡头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市场竞争整体质量和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就沙坡头区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落实全国价监竞争会议和全区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民生领域营销、互联网、企业品牌和信誉保护等领域,规范市场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以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重点查处网络直播虚假宣传行为。查处直播带货中利用水军“刷弹幕”“刷好评”“刷点赞”“刷关注度”“刷交易量”等方式,营造虚假人气或者虚构成交量等行为。查处通过虚构剧情、演绎话题等方式,对商品功能功效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室、执法一大队

2.重点查处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查处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室、执法一大队

3.重点查处刷单炒信行为。查处通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分享虚假消费体验、发布“精致好评”或同质化好评等,制造虚假口碑、诱导消费的行为。严查组织刷单炒信、数据注水等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虚假宣传的帮助行为。依法打击以返现、红包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定向投票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室、执法一大队

(二)以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为重点,全面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1.加强对新型商业营销行为监管。严查将“消”字号产品作为药品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以“基因检测”等新技术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利用各类论坛、会议、义诊等方式,推销“保健”、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产品的行为,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财商教育机构虚构讲师资历、夸大投资收益等虚假宣传行为,冒牌消防培训机构假借授课名义兜售消防产品的行为。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室、药械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室、知识产权与质量监督管理室、执法一大队

2.打击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对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装饰装修、餐饮旅游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销售、流通关键环节,查处通过贿赂手段谋取竞争优势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科室宣讲会等名义,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给付利益、维护关系的行为。严查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室、药械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室、执法一大队

3.规范有奖促销行为。查处有奖销售活动中信息公示不明确的行为,查处谎称有奖、虚构中奖名单等虚假有奖销售行为,查处抽奖式有奖销售奖项超过法定限额的行为。对利用有奖销售形式,诱导消费等影响消费者理性决策的营销行为,加大规范力度。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室、药械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室、执法一大队

(三)以保护企业品牌和信誉为重点,促进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

1.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积极探索和推动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围绕重点行业,关注涉密区域管理和信息传输等重点环节,严厉查处通过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行为,查处通过频繁跳槽、设立同类型公司、售卖数据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室、执法一大队

2.加强商业标识保护。保护知名企业、名优产品的名称、字号等标识,严查蹭流量、搭便车等仿冒混淆行为。打击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涉农产品行为。查处仿冒应用软件图标 、网站页面设计、网络游戏角色名称和虚拟人物形象等误导消费者的新型混淆行为。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室、知识产权与质量监督管理室、执法一大队

3.加强企业商业信誉保护。保护企业的商品声誉、商业信誉,查处利用“黑公关”炮制、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查处通过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虚假评测等方式,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查处故意传播他人编造的不实信息,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室、执法一大队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互联网领域治理(5月至6月)。把握网络经济发展新趋势,多方采集网络平台和平台经营主体的经营动态,加大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净化网络环境,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促进技术创新进步。

(二)开展民生领域治理(7月至9月)。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保健品、养老产品、有奖销售等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的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严从速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信心,为扩大和恢复消费营造良好环境。

(三)开展商业标识、商业信誉保护治理(10月至12月)。聚焦商业秘密、品牌标识、商业信誉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保护,强化名优产品、涉农产品商业标识混淆的监管力度,提升企业对品牌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公平竞争,助推沙坡头区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措施

各市场监管所(室)要深刻认识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提高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将专项执法行动走深走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在执法联动、线索移送等方面多向协同、有效衔接。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有效甄别线索内容,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线索及时上报。

(二)创新监管方式,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对网络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开展监测,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提升监管执法精准性、有效性。坚持以监管促进规范、督促整改,以规范保护创新、保护发展,及时总结执法经验,强化制度保障,相互交流学习。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效果。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和网站,宣传专项执法成效,加大法律解读力度,提高政策传播质量。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维度宣传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执法实践和执法成效,凝聚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影响。

各市场监管所(室)要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从2023年6月至12月,每月23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分局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室,同时报送案件处罚决定书等信息。

联系人:张 瑞           联系电话:0955-8597981


附件: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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