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2023年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推动中小学生、幼儿养成“低油低盐低糖”健康饮食习惯。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风险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率达到100%,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学校(含托幼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持续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监管机制,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促进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质量水平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开学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排查工作。联合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扎实开展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开学季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大对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较长时间停止餐食供应的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指导力度,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
(二)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实行校(园)长陪餐制。推动学校和幼儿园将校(园)长陪餐制落到实处,实现校(园)长陪餐率达到100%。细化陪餐制内容,要求陪餐人员对食堂环境卫生情况、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记录,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立即整改。严查食品经营许可持证情况。排查辖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单位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或超范围经营的问题。严查餐饮食品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定期清洗、维护、校验有关保温、冷藏、冷冻和空调等设施设备,严禁设施设备超负荷运转及运转不畅。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且每个品种不少于125g以上,实行专人管理、记录。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采用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消毒柜消毒等方式,做好餐(饮)具清洁消毒,对售饭台、扶手、门把手、餐桌椅、水龙头、存储柜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做好室内通风,保持空气清新。加强原辅料储存和管理。严格落实索票索证、进货查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储存和使用过期、变质、霉变等不合格食品及原辅料。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检查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要求做到专柜存放、专册记录并及时公示。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行为。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是否严格执行“4D管理”“色标管理”制度,要求后厨各操作间标识明显、加工用具明显区分。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要求从业人员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帽子,及时洗手。强化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指导,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强力推进“两个责任”工作落实。以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统筹谋划,督促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制度,并妥善保存记录等文档资料,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情况有记录、可核查。把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持续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持续推进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单位智慧监管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机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信息化手段实时监管食材选购、配送、加工、用餐、安全监管等环节,推动学校食堂全链条、可追溯管理。
(五)持续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宣传。加强学生节约美德教育,在校园食堂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标识,推进校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并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反对食品浪费,倡导文明节俭之风,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同时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盐、减糖,养成健康饮食习惯。
(六)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为推动中小学生、幼儿等未成年人养成健康饮食习惯,防止片面依赖零食,提升未成年人营养健康水平。各市场监管所要全面整治校园周边小餐饮店、小饮品店销售自制饮品、奶茶等行为,严查食品经营单位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或超范围经营的问题,严禁食品经营主体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严厉打击校园周边、网络平台等销售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不利于青少年及儿童身体健康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并公示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各市场监管所必须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全力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督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严格落实学校(含托幼机构)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问题的学校食堂,约谈学校校长及食堂负责人督促其整改。对存在问题较严重又不配合整改的学校食堂立案查处,确保校园师生饮食安全。
(三)举一反三,全面立查立改。各市场监管所要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到位。
请各市场监管所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6月28日,12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电子版报送至食品安全监管室。(联系人:马成文 联系电话:8597978)
2.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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