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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02064/2023-00077
  •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 有效
  • 2023年01月29日
关于停止经营64批次检出禁用原料或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知
时间:2023年01月29日 来源: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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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监管室: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2号)、《关于5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3号),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签标识为广州名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岩朵美祛痘精华液等8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自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1);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三荣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威品染发膏(咖啡色)等56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见附件2)。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根据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64批次检出禁用原料或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知》(宁药监函发〔2023〕10号)要求,请各所通知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单位)立即停止经营上述违法化妆品产品,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开展排查,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所在排查过程中要继续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贯力度,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记录等法律责任,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请各所及时在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录入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办信息,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检查汇总台账(附件4)报送至分局药械监管室,并至少提供2份检查记录和1张检查图片。

联系人:王强华            联系方式:0955-8597979


附件1:8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wps

附件2:5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wps

附件3:64批次检出禁用原料或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专项检查汇总表.wps

附件4: 64批次检出禁用原料或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专项检查汇总台账.wps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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