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综〔2021〕55号)要求,现对第4项整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4项整改任务:
关于“中卫市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方面还存在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2021年1—5月,中卫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长19.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增长18.4%;在对66个在建和存量的‘两高’项目排查中,节能评估和审查滞后,个别已投产项目至今未取得节能审查手续”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二)区工信和商务局要加大工业能耗管控力度,制定能耗管控方案,将指标分解到园区、企业,紧盯落实,确保工业能耗指标达到自治区要求,着力提升全市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三)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要加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力度,严厉查处未取得节能审查手续落地建设等违法行为,对已经落地建设的项目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程序,对不能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整改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面落实《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大力实施三元中泰循环冷却用水处理及废水回用、跃鑫冶炼环保治理技术改造等33个工业技改项目。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中卫市关于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宁夏能耗双控产业管控目录》《宁夏用能单位能耗限额指标》,严把产业项目准入关,对禁止类的项目坚决不予准入,对《目录》外的项目,严格按照《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在项目备案前,加强与工信、环保等主管部门沟通,提前进行研判会商,严把审批关,从源头上遏制“两高”项目上马。2021—2023年,共备案项目270个,未备案“两高”项目。
(二)制定印发了《2021年沙坡头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安排》《沙坡头区2022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分工方案》,结合能耗双控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测算分配了2021年、2022年沙坡头区重点用能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021年、2022年沙坡头区单位GDP能耗下降7.57%、1%,连续两年完成自治区、中卫市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三)根据《自治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小组关于印发<全区违规在建“两高”项目第一批分类处置意见>的通知》精神,向中卫市茂烨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夏中卫市银河冶炼有限公司下发了停建通知书,并组织开展了中卫市茂烨冶金有限责任公司2×63000KVA硅铁矿热炉及烟气纯低温余热发电、宁夏中卫市银河冶炼有限公司2×45000KVA铁合金矿热炉2个项目能源利用现状评价。向中卫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对中卫市茂烨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夏中卫市银河冶炼有限公司两个暂缓建设“两高”项目进行分类处置的请示》,经积极对接,自治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小组同意保留建设茂烨、银河2个项目,2023年4月27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了2个项目能源利用现状的审核意见,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沙坡头区再无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
验收情况:
该项任务中属沙坡头区职责范围的整改事项已全面落实,区发改局、区工信和商务局联合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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