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综〔2021〕55号)要求,现对第13项整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13项整改任务:
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由于没有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没有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普遍存在运维资金不能保障,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建成的污水处理站运行率低、达标率低。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前期建设手续不完善,后期运营管理不规范,设备老化、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因治理效果差,出水水质不达标,漫滩排污等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中宁县余丁乡金沙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停运。海原县郑旗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0立方米/日,目前仅接入沿街900米内50余家商户产生的污水,由于进水量偏小,正常运行难以为继,无法保证处理效果。督察还发现,多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由同一人管护,管理职责仅仅是保证电机运转,却无暇顾及设备运维、出水水质管控等重要运行环节”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及措施:
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机制和第三方运营考核制度,印发《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将辖区农村污水处理站(厂)统一交由第三方公司运维管理,推动第三方运维“依效付费”制度,每年度组织一次综合考核,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监测及综合考评情况考核第三方公司,切实提高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保障设施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特点,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机制和第三方运营考核制度,印发《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将辖区农村污水处理站(厂)统一交由第三方公司运维管理,推动第三方运维“依效付费”制度,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监测及综合考评情况考核第三方公司,同时根据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进行提标改造和检修,切实提高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保障设施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验收情况:
该项任务中属沙坡头区职责范围的整改事项已全面落实,区生态环境分局和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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