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卫党办综〔2021〕55 号)要求,现对第12项整改任务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二项整改任务
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截至本次督察时,中卫市29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落实环评制度147户,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50.3%,将过半。督察发现,中卫市犇腾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卫市众鑫源良种奶牛养殖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均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分别于2011年、2018年投入生产,至今未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一、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各乡镇配合,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认真梳理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现有畜禽养殖场和新建畜禽养殖场,形成清单。2022年1月底前督促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2022年6月底前督促未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畜禽养殖场完成验收。
(二)由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针对逾期未办理完毕手续且拒不整改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积极对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摸清现有规模养殖场环评备案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认真梳理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原有和新建畜禽养殖场,形成清单,督促养殖生产主体申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环评验收。全区直连直报系统备案的142家规模养殖场,众鑫源奶牛场、沐沙奶牛场、正通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地(宁夏)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49家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环评验收;大青山奶牛场、光明牧场、阜民丰牧业和宁夏恒泰元食品有限公司正在申请环评验收;76家中小型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环评备案登记工作;环保拆除3家,停养10家。
(二)督促养殖场完成环评验收工作,对逾期不申请环评备案及验收的,移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三、整改取得的实效
通过整改,全区直连直报系统备案的142家规模养殖场,众鑫源奶牛场、沐沙奶牛场、正通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地(宁夏)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49家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环评验收;大青山奶牛场、光明牧场、阜民丰牧业和宁夏恒泰元食品有限公司正在申请环评验收;76家中小型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环评备案登记工作;环保拆除3家,停养10家,完成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
验收情况:该项任务中属沙坡头区职责范围的整改事项已全面落实,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2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55-7065827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街252号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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