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统一公开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函》(宁环督办函〔2020〕1号)和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发〔2020〕32号)要求,现对第16整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16项整改任务:
关于“沙坡头区大正伟业冶炼有限公司浇铸车间烟气收集处理装置未全部安装到位,现场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沙坡头区城郊多个砂石料厂大量砂石料露天堆存、无防风抑尘措施”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沙坡头区负责对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公司烟气无组织排放突出问题调查处理,并监督企业加快浇铸车间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进度,彻底解决无组织排放问题。
(二)沙坡头区负责对城郊砂石料厂开展排查,建立砂石料厂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督促砂石料厂完善相关手续,完善环保设施并规范运行,防止扬尘污染。
整改完成情况:
(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中卫市胜金北拓建材有限公司(原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公司)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督促企业倒排工期,加快浇铸车间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进度,对3台25500KVA硅铁矿热炉浇铸车间中3台(1#、2#、4#硅铁矿热炉)已完成烟气收集改造,确保无组织烟气得到有效治理。(二)区自然资源局对沙坡头区城郊砂石料厂开展摸底排查,发现在柔远镇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地点附近有露天堆放石料情况,立即下发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制定整改方案,现已督促该石料厂按照环保要求遮盖抑尘网,清除设备,道路定期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验收情况:
该项任务中属沙坡头区职责范围的整改事项已全面落实,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联合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沙坡头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验收小组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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