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对第0036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沙坡头区镇罗工业园区辉煌煤业厂区里有家白灰加工厂,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及环保手续,在夜间偷偷生产。
牵头(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及环保手续,在夜间偷偷生产”的问题。
经核查,情况部分属实。2019年10月31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联合镇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发现:该石灰石加工点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雷蒙磨,配套建设了1套布袋收尘器,现场堆放大约200吨石灰石,部分未遮盖,厂区内地面未硬化,浮土较大。目前该加工点未取得环保手续。
整改措施:
一是由镇罗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企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环评批复及环保竣工验收,逾期未完成整改,按照“两断三清”整治要求对其关停取缔;二是由镇罗镇人民政府负责,要求企业对石灰石进行全覆盖,对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问题;三是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督查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
(一)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区生态环境分局、镇罗镇人民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整治要求对其关停取缔,已断电、原料已清理、设备已拆除;
(二)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了督查检查,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
验收情况:
经沙坡头区自查验收小组现场验收,该转办件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同意该转办件通过整改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9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沙坡头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验收小组
2020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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