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宁环督办发〔2018〕25号)的要求,现对第29项整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
(二十九)关于“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突出。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贺兰山东麓82家小型葡萄酒庄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导致废水直排。对此,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严厉查处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非法排污等问题。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推进整改中,未要求地方严格执行环评报告明确的生物接触氯化法或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反而放松要求,以印发技术指南的方式同意企业采取筒单沉降预处理工艺,致使全区绝大部分葡萄酒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一)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指导对已建和在建葡萄酒庄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分类整改。对环评批复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或地埋一体式污水处理工艺进行建设的,继续加强环境监管,巩固治理成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环评批复采用简单沉降预处理工艺的已建和在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新的批复要求建设。
(二)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相关市、县、(区)要切实督导各葡萄酒庄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排放标准、处理工艺和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要求,加快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环保验收并达标排放。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建设的,一律停业整顿。
(三)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增加监察检测频次,强化执法力度,对排污企业环保手续不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
整改完成情况:
(一)按照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中卫市辖区内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卫环发〔2019〕152号)文件要求,我区委托开展各项检测任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宁夏中科精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6日、12月6日对中卫市逸悦葡萄酒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显示为达标。
(二)宁夏逸悦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并在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开始施工建设,2018年9月取得《中卫市漠贝酒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取得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宁夏逸悦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中卫市漠贝酒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2019年11月取得《宁夏逸悦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中卫市漠贝酒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环保手续齐全。
(三)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宁夏中科精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12月6日,中卫市逸悦葡萄酒业污水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为达标。
验收情况:
该项任务中属我区职责范围的整改事项已全面落实,并进行了验收,沙坡头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验收确认。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督察整改工作验收小组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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