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开展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卫环督改综发〔2018〕35号)的要求,现对第922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
兴仁乡政府东南方向2公里处109国道以南处新建驾校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
牵头(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6月24日,调查组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林翔驾校建筑工地现场存在部分裸露地面和堆积土方,但没有明显的扬尘现象,该建筑工地配备了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通过勘察及走访周边群众,发现林翔驾校建筑工地地理位置三面环山属黄沙地质、又处风口地带,遇到刮风天气易产生扬尘,且林翔驾校建筑工地以南,有一条兴仁镇至东滩村未硬化的生产道路,近期为补灌高峰期,过往农用车辆较多,是造成该区域内扬尘污染的主要原因。
整改措施:
一是对林翔驾校项目工地土方进行清理填平处理,对裸露地面和施工现场出入口路面用夹砂进行铺垫处理,同时采取洒水降尘作业;二是沙坡头区对兴仁至东滩生产路铺垫夹砂石,并定期洒水降尘;三是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和兴仁镇政府按照宁夏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标准化”,加大对林翔驾校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严格要求工地落实抑尘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林翔驾校项目施工方于2018年6月24日至25日组织人员对土方已全部进行清理填平处理,对裸露地面和施工现场出入口路面用夹砂石进行了铺垫处理,同时采取洒水降尘作业;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林翔驾校项目施工方持续开展了施工期间和冬季停工期间的扬尘治理,对动态施工土方、裸露地面用抑尘网、夹砂石、碎石进行了覆盖;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进行了水泥硬化覆盖,同时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为了彻底解决扬尘问题,2019年5月份,林翔驾校完成了全部场地约80亩地面水泥硬化、绿化(草坪种子已播种)覆盖;二是沙坡头区对兴仁至东滩生产路铺垫了夹砂石,并定期进行了洒水降尘;为了彻底解决扬尘问题,2019年4月份,沙坡头区将该路段用水泥进行了硬化覆盖;三是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与兴仁镇政府已按照宁夏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标准化”,监督林翔驾校严格施工扬尘管控,加大了对林翔驾校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认真落实了工地抑尘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了扬尘污染。截止目前,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有明显的扬尘污染问题。
验收情况:
经沙坡头区自查验收小组现场验收,该公司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同意该转办件通过整改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沙坡头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验收小组
2019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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