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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922号转办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时间:2018-12-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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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第922号转办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开展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卫环督改综发〔2018〕35号)的要求,现对第922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

兴仁乡政府东南方向2公里处109国道以南处新建驾校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

牵头(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6月24日,调查组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林翔驾校建筑工地现场存在部分裸露地面和堆积土方,但没有明显的扬尘现象,该建筑工地配备了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通过勘察及走访周边群众,发现林翔驾校建筑工地地理位置三面环山属黄沙地质、又处风口地带,遇到刮风天气易产生扬尘,且林翔驾校建筑工地以南,有一条兴仁镇至东滩村未硬化的生产道路,近期为补灌高峰期,过往农用车辆较多,是造成该区域内扬尘污染的主要原因。

整改措施:

一是立即对土方进行清理填平处理,对裸露地面和施工现场出入口路面用夹砂石进行铺垫处理,同时采取洒水降尘作业;二是对兴仁至东滩生产路铺垫夹砂石,并定期洒水降尘;三是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和兴仁镇政府将按照宁夏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标准,加大对林翔驾校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严格要求工地落实抑尘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2018年6月24日,区建设交通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治;二是停工整治期间,该公司已完成兴仁至东滩生产路面、施工现场出入口路面、裸露地面、物料堆场采取夹砂石、抑尘网覆盖处理,并定期洒水降尘;三是区建设交通局、兴仁镇政府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标准,落实抑尘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扬尘影响;四是整改完成后,就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满意度走访了周边群众,通过整改周边住户均表示满意。

验收情况:

经沙坡头区自查验收小组现场验收,该公司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同意该转办件通过整改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沙坡头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验收小组   

2018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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