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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451号转办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时间:2018-12-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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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开展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卫环督改综发〔2018〕35号)的要求,现对第451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

常乐镇海乐村东侧两三百米处一奶牛场排放臭味和粪便污水,影响附近村民生活。

牵头(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转办清单中常乐镇海乐村东侧两三百米处一奶牛场为中卫市富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发现如下问题:1.圈舍清粪不及时,积粪产生恶臭气体。2.粪便堆放于堆粪场,场地未经硬化、无防雨棚遮盖、未设置雨水收集池,粪便自然挥发产生恶臭气体。3.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与原环评批建不符,未按环评报告内方案建设。同时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故障后未及时修理,氧化池机械叶轮未启动,顶棚倒塌未及时修缮,影响污水处理效果及设施封闭结构,未起到降低氧化池恶臭影响。4.场边有300㎡污水坑一个,长期暴露在外与空气直接接触产生恶臭气体。在圈舍、堆粪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坑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场所,未定期清理垃圾、喷洒除臭剂消减恶臭气体影响。对中卫市富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奶牛场污水处理设施、堆粪场进行实地检查。挤奶台配套污水沉淀池300m³、氧化池2000m³、污水管道600m等,具有整套污水处理设施。场内未见有向外排放污水现象。粪便堆放于堆粪场,定期清理还田或运往有机肥厂。中卫市富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奶牛场距村庄最近距离为142.6米,由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前往海乐村东侧对牛场散发的恶臭气味进行检测,经调查人员现场勘查,在项目场界内,养殖围栏周围十米内有牛粪及饲草味道;三十米以外基本没有感官刺激。经区环保局委托中卫市中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中卫市富农养殖专业合作社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中正环检〔1〕字2018第161号)结果表明:中卫市富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厂界浓度最高点硫化氢最大监控浓度为0.008mg/m3,氨最大监控浓度为2.90mg/m3,不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硫化氢:0.10mg/m3、氨:2.0mg/m3)。

整改措施:

1.由永康镇监督中卫市富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确保于7月15日完成。由第三方对中卫市富农养殖专业合作社环评报告要求内容进行验收,完善环保手续,确保于8月30日完成。

2.关于堆粪场未硬化、无防雨棚、雨水收集池、堆粪场超出养殖场用地范围的问题。由永康镇督促中卫市富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牛场用地范围内建设牛粪无害化处理设施(堆粪场硬化、防雨棚搭建),不得在奶牛场用地范围外设置堆粪场,确保于6月30日完成。

3.牛场圈舍清粪不及时。由永康镇督促中卫市富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对每日产生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对堆粪场的有机肥做到定期清理还田或运往有机肥厂;并对合作社加强日常监管,在堆粪场、圈舍、污水处理设施等易产生苍蝇、臭气的区域,及时喷洒灭蝇剂、防臭剂等,确保养殖环境整洁。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场内污水坑已平填,安装脱硫塔一处,建成防雨、防渗漏堆粪场一处,二是对每日产生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喷洒灭蝇剂、防臭剂等,确保养殖环境整洁;三是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

验收情况:

经沙坡头区自查验收小组现场验收,该转办件已全面落实整改方案中的各项整改措施,同意该转办件通过整改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沙坡头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验收小组    

2018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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