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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司法局:兴仁司法所采取多种措施 推动法律服务普惠便民
时间:2019-03-11 来源: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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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兴仁司法所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积极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充分运用推进法律便民服务“三化”措施,使辖区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已基本实现,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一是资源配置优质化。配置调解桌椅、执法记录仪、饮水机等办公服务设施,优化了办公环境,高标准打造了兴仁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配强工作力量,引导宁夏辅德(中卫)律师事务所与兴仁司法所“结对”,整合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轮流坐岗值班,无偿为群众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帮助申请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提供诉讼指导。同时,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在辖区11个行政村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室平台,通过微信平台、电话服务等方式,开展律师便民服务工作,实现法律服务资源辖区全覆盖。

二是法律服务新型化。为解决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兴仁司法所建立了“兴仁镇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组织法庭、交警、律师、人民调解员等人员进群,在微信群里以法律问答、以案释法、发布法律知识小贴士等形式,把法律知识和司法、执法、法律服务案件的办理过程变为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过程,通过村干部向群众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

三是纠纷调解制度化。针对兴仁镇经济发展引发的土地纠纷突出、矛盾频发的实际,分别建立了以村支书为主任的村(社区)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律师为基础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处、排查宣传和协作“四项机制”。与兴仁法庭对接,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以土地纠纷为主的民事案件由律师主持、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的和解制度,鼓励引导律师、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诉讼外调解,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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