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部电商法整治网购乱象
2019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
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这也意味着,烟酒店老板利用微信、直播等平台进行传播行为,也要遵从电子商业法。一旦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出现问题,消费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责。另外,拒退押金、恶意搭售这些侵权行为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恶意刷好评、擅自删差评的行为也被明令禁止。
■ 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
在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污染担责、公众参与原则的基础上,土壤污染保护法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土壤污染预防、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规则。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目前有的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更为常见的是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这种情况将有望得到改变。
■ 计划生育补助实行国家标准
《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
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与之前相比,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将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封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
■ 手机卡可异地销户
工信部已经要求三家基础电信企业最迟于2018年11月1日试行手机卡异地销户服务,2019年1月1日在全国正式提供手机卡异地销户服务。
■ 63种药品原料零关税
《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国内生产治疗癌症、罕见病、糖尿病、乙肝、急性白血病等药品亟需进口的重要原料实施零关税,涉及31个税目项下63个品种。
■ 电子证照六项国家标准实施
电子证照6项国家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为每个电子证照赋予了“身份号码”,并保证其唯一性,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规范更便捷更高效。
■ 价格听证制度将更加完善
国家发改委2018年12月13日公布修订后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提出鼓励试点开展定价网络听证,规范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避免消费者“被代表”的情况发生。新办法将于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取消
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 创投个人合伙人税负只减不增
12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针对创投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按照会议要求,本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调整
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实施
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规定》共分九章四十八条,涵盖了产业投资方向、投资项目标准、项目备案管理、协同监管要求、产能监测预警等方方面面,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二是突出政策导向;三是提高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四是夯实监管责任。
■ 独生子女护理假不再是奢望
《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条例》规定,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陪护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2019年1月1日起宁夏将增加养老金发放标准
《关于建立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意见》重点在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等。同时规定,从2019年起,连续3年每年调增基础养老金5元,每年的1月份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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