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实习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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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沙司发〔2017〕44号
关于组织2017年实习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的通知
沙坡头区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律师法》和《法律援助条例》律师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规定,调动沙坡头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性,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沙坡头区司法局决定组织沙坡头区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义务咨询和值班活动,为更多的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
沙坡头区各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
二、值班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三、值班地点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一楼
四、参与方式
值班律师要按照沙坡头区司法局的统一安排,值班当天到沙坡头区司法局一楼值班(详见值班表)。上岗律师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严禁迟到早退。如遇有重要事情不能在当天参加值班,由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安排其他律师轮换。
五、几点要求
1、各律师所要充分认识实习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从严要求,严格管理。
2、各律师所要高度重视实习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把实习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律师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常抓不懈,承担起律师应尽的社会责任。要认真组织实习律师学习《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实习律师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参与法律援助接待工作。
3、各律师所和实习律师要认真服从关于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值班,严守法律援助值班的工作纪律。值班律师不准利用值班便利,拉案源,接受当事人委托,从中谋利。各律师所、实习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的表现,将作为年终考核和考评的重要依据。
(此页无正文)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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