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沙政办发〔2017〕190号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沙坡头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进一步推进沙坡头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优化沙坡头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66号)和《中卫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卫政办发〔2016〕151号)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沙坡头区中心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执法检查事项的100%,所有的执法检查事项都要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随机抽查),为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在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要明确权力事项、权力事项编号、责任主体(股室)、责任人、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列入清单、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随机抽查事项的清单时应注意与中卫市及自治区各部门的上下衔接,达到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比例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梳理确认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于2017年8月30日前上报区政府法制办。(责任主体: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内容应当包括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住所、行业代码、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登记机关等内容,要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数据库相比对核实,确保市场主体名录库涵盖本行政区域全部监管对象,不留死角。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包括执法人员所属单位、姓名、执法证件编号等内容,未纳入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不得参与执法抽查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在2017年9月30日前建设完成,并及时更新。(责任主体: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程度、行业特点等标准,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数量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国家对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有明确规定的,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年底前要实现全覆盖。(责任主体: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紧扣本部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要在完成实施随机抽查比例要求的基础上,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严格限制行政检查自由裁量权。要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根据“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安排,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六)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应合理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明确牵头部门,形成监管合力。(责任主体:各行政执法部门)
(七)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向社会公示,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在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方面的配套衔接,重点抓好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的相互联动,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责任主体:各行政执法部门)
(八)全面公开监管信息。相关部门要完善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及时公开监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九)实行动态管理。区政府法制办要定期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将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办,及时总结经验,务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完成相关制度建设;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区政府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考核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在本部门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区政府法制办要抓好督促落实,务求“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宣传培训及公众引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行宣传;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同时各部门要大力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工作,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进展情况,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区政府对到期完不成任务或工作不力的,将严肃问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和成绩,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附件: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检查对象名录库
3.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附件1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 方式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抽查结果公示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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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检查对象名录库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检查对象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注册地址 |
企业类型 |
注册资本 |
登记机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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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序号 |
姓名 |
所属单位 |
性别 |
职务 |
执法证号 |
执法证有效期 |
执法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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