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沙政办发〔2017〕154号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
公布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重要意义
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对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政府信息公开,保护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具有重要意义。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有效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实行“三统一”,区政府、各乡镇、政府各工作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从而解决规范性文件识别问题,掌握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情况,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
三、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管理范围
(一)下列文件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范围。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报告、请示、议案、通报、纪要等公文文种;
2.会议文件:包括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会议讲话材料等;
3.商洽性工作函:包括机关之间的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4.工作规划、计划、要点;
5.工作考核、监督检查、行政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文件;
6.发文机关内部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教育培训、考评奖惩以及为明确各内设机构公文流转程序、办理时限、呈批手续、技术操作规程等事项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类文件);
7.人事任免及工作表彰、通报;
8.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构等通知;
9.有关行政区划批复;
10.涉密文件;
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1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13.对小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14.对某地段的征地补偿安置或房屋补偿安置的具体方案;
15.公示办事时间、办事地点等事项的便民通告;
16.为实施专项行动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的实施方案;
17.单纯倡导性、宣传性的指导意见;
18.单纯转发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文件;
19.其他不符合《中卫市沙坡头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文件。
(二)下列文件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范围。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公文文种中,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批复等原则上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
2.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关于废止、宣布失效文件的决定;
3.涉及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阶段性整顿、整治工作方案;
4.对某一个方面的问题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批复、答复;
5.行政机关转发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或者补充意见,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
6.行政机关批转下级机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7.文件内容涉及职能职权和措施方面刚性规定的指导意见;
8.其他符合《中卫市沙坡头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文件。
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基本程序
(一)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编号。
区政府法制办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簿和数据库,及时准确地进行登记,每季度公布一次已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编号。
(1)规范性文件在区政府法制办登记编号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列入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区政府分管领导批转到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将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材料(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请示1份、规范性文件纸质送审稿2份及电子文本、起草说明10份、制定依据1份、起草部门法制机构或负责法制审核的工作人员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1份、征求意见材料1份等)报送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审查报告报区政府。
(2)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审签后,由起草部门向区政府法制办提供有关材料(政府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申请书1份,规范性文件纸质正式文本清样 1份,政府领导审签的发文单1份等)办理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符合规定的,区政府法制办出具《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
2.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编号。
(1)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自部门领导签发之日起5日内送区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编号。其中,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牵头部门报送登记。
(2)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登记,应当将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有关材料(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申请书1份、编好部门文号的规范性文件纸质清样2份、电子文本、起草说明2份、部门法制机构或负责法制审核的工作人员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1份、制定依据1份等)送区政府法制办。
(3)规范性文件符合规定的,区政府法制办应当于受理登记之日起5日内登记编号,出具《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规范性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3.登记编号的具体方式。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由三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为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英文简称加行政级别英文简称加“R”。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英文简称,如“沙坡头(SPT)”等,应大写;行政级别英文简称,县市区为“D”,乡镇为“T”。
(2)第二部分为年份,年份为登记当年的公元年份,以数字标识,标全称。
(3)第三部分为制定单位代号和登记流水号。制定单位代号为三位数字,政府的代号为“001”,政府办公室代号为“002”,政府部门的代号,按附件7的排序编号;登记流水号为三位数字,每个制定部门编一组,按登记顺序,每年从“001”起,末尾不用“号”字;制定单位代号与登记流水号连续,中间不用连接符分隔。三个部分之间用短横杠连接。例如区政府办公室代号为002,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2017年制定的1件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号应为“SPTDR-2017-002001”。
经区政府法制办登记编号后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按办文程序印发。
(二)规范性文件的印发与公布。
在规范性文件首页版心左上角第1行顶格用三号黑体字标注登记编号。
正式的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标注登记编号)由制定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三)规范性文件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规范性文件印发日期与施行日期的间隔不得少于 30日。但规范性文件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影响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或者不利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可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限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规范性文件应当统一载明“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法制办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要求,将备案报告、纸质正式文本和审查说明等有关文件装订成册一式5份,和电子文本一并在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分别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部门规范性文件,由部门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要求,在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将备案报告、纸质正式文本等有关材料一式3份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未经“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将纳入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年终进行考核。对于违反“三统一”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备案审查的具体工作仍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附件:1.提请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请示格式
2.政府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申请书格式
3.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申请书格式
4.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格式
5.规范性文件报政府备案报告格式
6.规范性文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告格式
7.各单位代号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附件1
××××
关于制定《X X X》的请示
×××字〔××××〕××号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为了××××,根据××××,拟制定《×××》,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现将《×××》随文上报。
妥否,请批示。
附件:1. 《×××》
2. 起草说明
3. 制定依据
4. 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报告
5. 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部门(印章)
2017年××月××日
附件2
××××
关于《X X X》登记编号的申请
×××字〔××××〕××号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现将我单位起草的《×××》,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报请统一登记编号。
附件:1. 《×××》
2. 政府领导审签的发文单
起草部门(印章)
2017年××月××日
附件3
××××
关于《X X X》登记编号的申请
×××字〔××××〕××号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现将我单位制定的《×××》(×××〔××××〕××号),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报请统一登记编号。
附件:1. 起草说明
2. 合法性审查报告
3. 制定依据
制定部门(印章)
2017年××月××日
附件4
规范性文件登记的批复
×府法登字〔××××〕××号
××(委、办、局):
你单位报来的《×××》及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准予登记。统一登记号为:×××R-年份-单位代码加流水号。
政府法制部门(印章)
2017年××月××日
附件5
关于《X X X》的备案报告
××规备字〔××××〕××号(右对齐)
××(市、县、区)人民政府:
现将××××(制定机关)××××年××月××日印发的《×××》(文件名称)(××〔××××〕××号)(发文字号)正式文本及审查说明等有关材料一式5份报请备案。
制定机关(印章)
2017年××月××日
附件6
关于《X X X》的备案报告
××字〔××××〕××号
××(市、县、区)人大常委会:
现将××××(制定机关)××××年××月××日印发的《×××》(××〔××××〕××号)正式文本及审查说明等有关材料一式5份报请备案。
制定机关(印章)
2017年××月××日
附件7
各单位代号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代码 |
1 | 区人民政府 | 001 |
2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002 |
3 | 发展和改革局 | 003 |
4 | 司法局 | 004 |
5 | 社会保障局 | 005 |
6 | 农业和科技委员会 | 006 |
7 | 审计局 | 007 |
8 | 建设交通局 | 008 |
9 | 财政局 | 009 |
10 | 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 | 010 |
11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011 |
12 | 扶贫开发办公室 | 012 |
13 | 机关事务局 |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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