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沙坡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要求,由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本年度报告在中卫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55号,邮编:755000;电话0955—7067855,电子邮箱:sptqczj@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要求,在2015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扎实推动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6年,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金凯任组长,副局长秦玲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秦玲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赵爱东、丁茹、刘舒蓉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股室,指定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股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6年,沙坡头区财政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在前期制发的各项制度基础上,制定了《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统一部署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了《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前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操作程序,确保信息安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6年,根据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变动情况,及时主动更新了沙坡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相应内容,包括沙坡头区财政局局领导简介、沙坡头区财政局主要职责、沙坡头区财政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职责等在内的机构与人员信息,并及时跟踪和变更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二、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局有关工作部署,组织沙坡头区所辖42个预算单位率先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同时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认真总结沙坡头区各部门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做法、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在中卫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8条,所有公开内容全部经过局领导和局办公室双重审核把关,防止公开信息出现泄密。在公开内容方面,我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对沙坡头区重点项目保障情况、民生资金发放情况等进行全面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全部进行了公开,增加了提案办理答复的透明度。在公开渠道方面,除了在规定载体公开信息外,还主动向沙坡头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供主动公开文件,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络与沟通,通过编写印发财政信息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办事流程、政务动态等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不断促进我局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公开的信息量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值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等,对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研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本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沙坡头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大力推进重大民生支出的公开。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强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做好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有针对性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