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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中卫市沙坡头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4-01-18
来源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单位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日前,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了《中卫市沙坡头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联防联动能力,及时有效防范、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矿山粉尘、秸秆及垃圾焚烧、机动车尾气、工业大气污染物、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等排放,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沙坡头区实际,特制定《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有十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组织体系。明确中卫市沙坡头区重污染天气区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各专业工作组的组成、职责。

第三部分为预警预报。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等作出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分别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对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出了总体要求,对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措施和职责进行了细化。

第五部分为区域联动。明确按照通报预警提示信息,及时组织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发布预警,启动响应,采取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第六部分为总结评估。明确区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组织评估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进一步分析造成重污染天气的原因及污染扩散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总结报告。

第七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等内容。

第八部分为日常管理。明确宣传引导、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备案、责任落实等内容。

第九部分为附则。对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进行说明。

第十部分为附件。

三、修订重点

优化调整分级标准。按照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印发的《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此次修订,仍继续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预测日AQI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黄色预警启动条件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启动条件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启动条件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适用于本预案。

相关文件: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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