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茜、陈红霞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治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2条,目前已办结2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已办结并长期保持。《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沙坡头区人民政府于5月份制定印发了《沙坡头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强化部门协作,从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处置三个方面突出治理重点,并根据建筑垃圾治理特点和工作实际,建立城区装饰装修垃圾“三联单”和工程项目建筑垃圾“一备案三核准”管理制度,实现从产生方到运输方再到处置方的监管闭环。截至目前,我局累计办理住宅小区、临街商铺装饰装修清运联单301份;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累计备案42份,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39份。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已办结并长期保持。一是根据装饰装修垃圾分布广、监管难的特点,充分考虑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服务半径及处置能力等制约因素,选取城区3处废弃场地设立装饰装修垃圾临时暂存点,采取“社会资本+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运营模式,集中收存装修面积5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商铺商圈及住宅小区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受纳范围均匀覆盖城市核心区域,并要求暂存点按照“可回收利用的混凝土块、可焚烧的大件生活垃圾、临时堆存的其他装修垃圾”对装饰装修垃圾实行“三分类”,可焚烧垃圾清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其余装修垃圾清运至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场所,对清运至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场所的处置费用进行财政补贴,初步解决装饰装修垃圾去向难问题。此外,积极畅通消纳场所与临时暂存点的清运渠道,与双方签订协议,要求临时暂存点管理方将分类好的装饰装修垃圾定期清运至消纳场所回收利用,真正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解决装饰装修垃圾处置难问题。截至9月3日,受纳并清运城区装饰装修垃圾8500余吨。二是组织区住建和交通局、文昌镇、滨河镇、装修公司、装修垃圾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召开座谈会,宣讲装修垃圾相关政策要求及流程。同时,经常性联合乡镇对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进行监管,针对乡镇发现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线索,核实后移交我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已办理建筑垃圾行政处罚案件13件,其中11件简易程序案件,2件一般程序案件,办结率达100%,对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做到“零容忍”。三是拟制定建筑垃圾违法处置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建筑垃圾治理积极性,通过明确举报范围、分级奖励等措施,鼓励社会各界提供有效线索。对查实的违规处置行为,依据情节给予不同层级奖励,推动形成“全民监督、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沙坡头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由区水务局负责严厉打击河道、湖泊、水库等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同开展建筑垃圾联合执法监督工作。针对城区内乱倒偷倒建筑垃圾问题,我单位安排执法人员对城乡接合部、闲置裸露空地等开展夜间巡查,督促单位或个人清理随意倾倒、堆放的建筑垃圾14处;并在城区科学选址安装8处监控设备,对违规处置建筑垃圾人员起到警示震慑作用;针对城区内部分空地存在历史遗留的建筑垃圾向文昌镇、滨河镇送达整改函件3件。
第4条建议办理情况:中卫市沙坡头区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由区住建和交通局统筹负责。目前因《中卫市沙坡头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前期选址难度较大、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内容较多、编制时间长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难等问题,致该项目建设实施进展缓慢。
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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