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2020年度第二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函
卫沙自然资函〔2020〕20号
迎水桥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人民政府:
为了加快2020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支付进度,助力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依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补助资金文件精神及历年暂扣不合格面积等结转结余资金,结合2020年乡镇自查验收结果,经自然资源局第11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沙坡头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0546060.36元拨付至相关乡镇(详情见附件)。
具体资金构成为:2001年-2004年退耕还林合格面积100347.31亩,拨付乡镇资金5619449.36元;2005-2006年退耕还林合格面积53972.9亩,拨付乡镇资金4857561元;补兑2015年、2016年不合格面积暂扣结转结余资金68238元,补兑2019年度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12元。
以上乡镇收到文件后及时到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财务处划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并严格按照《沙坡头区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规程》,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本次划拨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至退耕还林农户账号中,本次拨付乡镇资金不准截留、扣留。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何晶晶 1320957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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