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市林场、市良繁场:
2019年各镇乡在项目工程和影响农作物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采伐,为了加强贯彻落实自治区下达的森林覆盖率目标和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现对2020年林木更新绿化明确如下:
一、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五条采伐林木的单位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第二款: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二、各乡镇近三年来采伐未完成情况
1、迎水桥镇:2019年采伐6863株,面积59.35亩;
2、滨河镇:2019年采伐241株,面积5.7亩;
滨河镇(市良繁场):2019年采伐277株,面积6.6亩;由市良繁场完成更新造林。
3、文昌镇:2019年采伐593株,面积6.56亩;
文昌镇:2017年雍楼三排采伐110株,面积0.7亩;2018年滨河北路提升改造采伐1127株,面积12.45亩;2018年三排水沟采伐169株,面积1.8亩;2018年城市综合体采伐142株,面积1.5亩;2018年恒大城市综合体采伐3093株,面积224.5亩;
4、东园镇:2019年采伐3691株,面积73.9亩(包括沈桥村二排水沟采伐198株,面积0.2亩);
5、柔远镇:2019年采伐195株,面积2.8亩;
6、镇罗镇:2019年采伐1768株,面积59.63亩;
7、常乐镇:2019年采伐99株,面积0.08亩;
常乐镇(大湾南岸半岛):2019年采伐322株,面积4亩,由市林场完成更新造林;
8、永康镇:2019年采伐5367株,面积60.6亩;
永康镇:2018年采伐118株,面积3亩;
9、宣和镇:2019年采伐654株,面积6亩;
三、相关要求
1、涉及采伐的镇乡在2020年春季4月25日前没有完成上年度采伐后的更新任务,将不再向本镇乡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肃追究镇乡相关人员的责任。
2、以上所涉及到的镇乡和单位更新造林株数只能大于采伐株数。更新苗木由镇乡或单位自行解决。
(联系人:张吉岳 联系电话:0955-7065879)
中卫市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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