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沙政办发〔2017〕42号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沙坡头区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沙坡头区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77号)、《关于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6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6〕163号)精神,加快推进沙坡头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步伐,借助电子商务构建城乡一体的流通服务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互联网+”为契机,以带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导向,以“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企业参与、突出特色”为原则,大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行动”计划。紧紧依托沙坡头区特色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着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构筑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平台,不断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二、主要目标
根据沙坡头区农村消费市场、通信设施和物流配送等实际情况,在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结合我区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电商”业务,同时实施“组团推介”,对我区主要农副产品、农村地区加工产品、手工艺品进行电商网络宣传销售,主推带有我区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为优质特色农产品打造品牌标签,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旅游资源利用率;通过完善电子商务业态孵化、物流配送、仓储基地、支付认证等支撑体系,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电子商务新格局,使农民能够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网上购物环境;搞活农产品流通,拓宽我区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扶持农村青年创业,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积极支持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及快递物流配送等业务,带动更多的农村互联网新锐人群创业,建设农村特色农产品电商营销团队。扶持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好,能够助推本地经济发展,且示范带动效应强的优秀电商企业。评选本地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传统产业、企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促进转型升级。每个乡镇至少培育发展一家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引导转化2家传统企业,到2017年12月底前,确保全区建成1个区级电商产业孵化服务中心,新建66个村级服务站点,使全区村级服务站点达到120家。积极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线上市场,重点支持万齐、江南好、大麦地等电商企业与阿里、京东等知名电商品牌企业合作共建“地方特产馆”和“特色产品专区”平台。扶持协助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开展农村电商业务,逐步构建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联动的“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科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电商培育孵化体系,整合优化社会资源,加大电商精准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下地能弯腰、上桌点鼠标”的农村电商生态。每年组织举办以大学生村官和农村青年为主体的互联网应用培训班2期,每年培训农村电子商务技能人才200人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认真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农村电商扶贫工作,加快推进贫困乡村电商服务站建设,依托宁夏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等项目,加快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积极组织青年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领建创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每年,精准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农村电子商务知识初级培训50人(责任单位:区群团委);2017年新建重点贫困村村级电商服务站3个,3年内完成对25个重点贫困村电商服务站建设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依托自治区“三农”呼叫中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云农场”基层信息服务站,每年定期组织科技特派员、扶贫指导员、农技人员、大专院校教师为企业、合作社、农民电商、种植大户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区农科委)
(三)完善农村电商服务网络。加大电商进农村示范工程和“千村电商”工程的实施力度,引导、支持电商企业面向农村,以服务“三农”为目的,建设区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站,完善配套通信网络、服务站点、仓储配送等相关配套设施,加快农村宽带建设。对运营中的区级服务中心网速低于20兆,村级服务站点网速低于10兆的实施提速改造。(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探索创新生鲜特色农产品配送服务体系。整合供销、邮政、农产品骨干流通企业冷藏保鲜、物流配送、信息网络的基础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农村电商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扩大农村物流配送覆盖面,解决农村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支持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电商运营企业开展“从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同城配送业务,采取建立完善生鲜特色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到超市、市场、企事业单位、城镇家庭、餐饮企业等直供模式,增强我区特色农产品物流配送快速通达能力。(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邮政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快递公司)
(五)搭建农村创业就业筑梦平台。启动“农村电商筑梦计划”,精准实施“小村大事、助你圆梦”行动。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大力发展和推广中卫市大麦地农村电商平台,鼓励更多的农村群众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拓展流通渠道,促进流通惠民。借助培训机构、电商创业者等组成的筑梦导师服务团队,通过精准辅导,帮助创业者实现梦想。成立电子商务交流协会,加强电商企业之间合作关系,搭建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筑梦平台。(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措施
(一)有效整合利用好现有的中央和自治区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引进电子商务企业投资,争取上级商贸流通、科技信息、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多形式、宽渠道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的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对在本区注册、设立站点并正式营业的,由区政府给予2年的服务网点房租和宽带网络资费全额补贴。区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补贴面积200平方米,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补贴面积50平方米,补贴时限截止2017年12月。对往年享受过自治区、市农村电商同类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再享受此项补贴。(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引导培养农村居民应用电子商务的生产生活习惯。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对于我区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三支一扶”等人员开办的农村网上代买业务,每半年兑付代买人每单0.1元的代理补助。(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四)支持我区有实力的电商公司和培训机构等对本土农村电商运营团队进行“一对一”孵化培训和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指导。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对于孵化期满已实现网上独立运营的团队(5人—7人),经考核满意及营销业绩合格后,给予孵化机构3万元补助,补助费用由自治区财政和沙坡头区财政各承担50%。(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五)支持在线教育,积极利用网络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对于阿里、京东开办的网络付费课程,由区政府采取“统一购买、定点学习”方式,让更多电商创业和就业者能够随时随地上网学习。(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六)为有效解决农村物流配送覆盖面及最后1公里问题,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对我区乡(镇)与自然村之间的农产品进城和消费品下乡物流配送给予资金补贴,10公里以内每单补1元;10公里以上30公里以内每单补2元;30公里以上每单补3元。在乡(镇)设立品牌快递物流配送综合站点,由区政府给予2年宽带资费和50平米房租全额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邮政管理局)
(七)落实现有农产品税费优惠政策,对在沙坡头区投资新办的农村电商企业,企业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从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从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国税局、地税局,区财政局)
(八)探索创新农产品从生产基地直供城镇家庭及企业单位的配送模式。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对于我区实施农产品同城配送的企业,按照配送金额的5%给予奖励,每半年兑付1次,奖励资金由自治区和沙坡头区各承担50%。(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建设交通局)
(九)充分利用现有的创业政策,结合各金融商业机构涉农惠农低息、贴息贷款、各级互助资金、担保基金等多种资源,加大对电商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农村电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鼓励推广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推进农村贷款授信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将电商信用信息纳入农村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沙坡头区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电子商务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规划实施和补贴资金汇总核算等政策落实,形成全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宣传组和综合组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电商筑梦”工作的整体推进。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确保工作计划顺利推进。
(二)强化资金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培训及网商孵化、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建设、农村电商物流配送建设、本地电商示范企业的扶持奖励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依法依规,按照上级要求严肃纪律,确保每一笔项目资金科学高效使用。
(三)广泛宣传动员。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现代媒体,积极发挥市、区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农村电商筑梦计划”的宣传推广,培育农村群众网购网销的意识,营造农村电子商务良好发展环境。开辟专题专栏,推介电子商务优秀网站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让各部门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迫切需要,让企业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让群众知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推进力度。适时召开全区农村电子商务现场交流会,定期举办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工序对接会,为农产品销售牵线搭台。推广学习“农村电商筑梦计划”的典型经验和先进模式,结合本地电商发展情况,强力推进农村电商筑梦计划进度,按时间节点完成自治区及市级下达任务,确保电商筑梦计划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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